首页
学术资讯
学术精汇
百科精选
学术综述
学术专著
学术会议
万商数据
百家在线精选
更多
百科在线精选
商城
我国煤矿水害事故特征、致因与防治对策
学术精汇
作者:
曾一凡
2
3
4
赵苏启
1
苗耀武
1
张晔
2
3
4
梅傲霜
2
3
4
孟世豪
2
3
4
刘晓秀
2
3
4
武强
*
5
作者单位:
1.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
2.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 矿山水防治与资源化利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
4.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内蒙古研究院
5.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国家煤矿水害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矿山水防治与资源化利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内蒙古研究院
摘要:
水害作为煤矿“五大灾害”之一,在威胁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方面,已成为仅次于瓦斯事故的第二大“杀手”。2000—2022年,全国煤矿共发生水害事故1206起、死亡5018人,其中较大以上水害事故103起,死亡2039人。为总结事故教训,探寻事故规律,用事故教训推动水害防治工作,从地理区域、年代、季节、水文地质类型、突水水源和煤矿企业所有制等对水害事故特征进行了不同维度的统计和分析。结果表明,在事故特征方面,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程度与水害事故发生频率高度一致;华南地区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位居首位,且全年内水害事故高发期主要集中在3—5月和7—8月;老空水是水害事故的主要充水水源,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危害性,并且主要发生在技术探查及管理能力更弱的乡镇所有制煤矿中。在事故致因方面,客观上开采环境复杂,主观上重视不够,即管理不当和违法违规开采,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点状的陷落柱和线状断层构造等隐蔽导水内边界以及老空水等未按规定探放,是事故发生的主要技术原因。最后,采用文献计量学可视化分析发现,当前煤矿水害方面聚焦的研究主题可以很好地对应“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煤矿防治水原则。从破解煤矿水害“风险查不清”“有险断不准”“出险治不了”等困境出发,相应从矿井充水因素和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立体充水水文地质条件分析以及分类源头精准防治等3大方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并顺应水害防控信息化和智能化发展趋势,提出透明矿山、水害灾变监测预警和应急救援等保障技术措施。
关键词:
矿山安全
矿井突水
隐蔽致灾因素
探放水
水害防治
刊期:
2023,
7
(51)
所属栏目:
“矿井水防治与资源化利用”专题
基金资助: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项目(2021YFC290200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42072284,42027801)
分类号:
TD745
DOI:
10.13199/j.cnki.cst.2023-0500
页数:
14
页码:
1-14
来源期刊
煤炭科学技术
Co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